通过这个平台,分享我对马来西亚的终身学习发展、宪制与司法及赋予马华新生命力的看法。
欢迎大家提供意见,彼此交流。

2008-06-29

要个不当官的党选机制领袖

从中学开始接触马华的新闻后,总是对每三年的党选有个刻板的印象。从梁陈党争到今年党选,各种斗争内耗手法,都从支会纠纷与党员真假作为启动的凭藉。

当一方以捍卫党章、规则或指南条文精神声称时,另一方则以遭受迫害或不公平还击。有备而来的地方领袖总是高举打造健康政治文化的旗帜,为自身的申诉冠上崇高的道德光环。党内外人士,看多了一来一往隔空喊话的争论,都感到厌烦。幸好支会选举已过,但若今后还未彻底的改革,那每三年的梦魇将陆续破坏党的形象。

平心而论,若从我国朝野各党在奉行民主选举制度的透明标准而言,马华可名列前茅。但,每三年的纠纷,却让公众对马华的民主印象严重扣分。

其实,马华组织结构从入党与转会、支会成立到选举等,都有完善的规则与指南作为依归,而往往纠纷起因在于出现人治现象,又或聆审机制不完善。

在马华的体制里,组织秘书长与选举指导成员直接面对着党员与支会的纠纷。依惯例,他们都是从中委会被遴选,因此所面对的压力,不只来自各级领导层,也包括有遴选权利的中央代表。历任者都尽力秉公处理纠纷,但也须面对遴选过程。因此,他自认公正处事,也会被视为涉及利益冲突,不少涉及冲突的党员难以信服。

更难有效处理党选纠纷的是,聆听与审查控诉双方的机制并未被视为完善。往往是喊冤者竞相游说有权决定的领袖,仿佛谁先售卖己意就先得益。中央领袖到各区访问时,还没走出机场就被有关利益者“骑劫”了。

组织秘书长与选举指导委员会主席无须是当官者。当官者的决定,有时被认为是人情的抉择;就让非当官者,在无碍党选与利益冲突的憋扭下担任这职务吧。

党须要完善的审讯纠纷机制让抗辩双方有机会呈词、反驳与澄清。每一项判决都是案例,以确保裁决的一贯性与稳定性。中央领袖可以不必担心被视为偏袒作出决定。相信其裁决服众的成功率将比现有的顺哥失嫂意高出许多。

党选程序的公正应与派系无关。人为的派系观念最好远离党选。就让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吧。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