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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9

从宪法制定探讨马华的政治路线: (3.2) 族群权益的博弈: 公民权


(二)公民权:在宪法制定的过程中,马华在处理公民权的课题突显其务实的政治路线。

在1948年的马来亚联合邦协议下,马来人是自动的成为公民,其他族群则需符合条件才能申请成为公民。但,许多居住在马来亚的非马来人还是无法成为公民。据1952年的统计,在约2百万的华人人口当中,只有32万或16%的华人是公民(20) 。因此,处理公民权课题是马华的首要政治议程。

当时,马来社群的激进分子,包括巫统的二、三线领袖,以马来人政治地位受到威胁为理由,反对放宽公民权条件、不承认土生公民权(jus soli) 的原则。土生公民权的原则是,生于斯者将被赋予公民的权利及连带的义务与责任。

马华成功说服巫统中庸领袖接受土生公民权的原则,并纳入成为1955年联盟竞选宣言内,成为一项政治承诺。联盟领袖不愿意看到为数不少的人口还是非公民(21) 。在原则性的课题达成共识后,接下来须解决的争执点是独立前在联邦出生以及境外出生的非公民人士(特别是华人)可以领取公民权者所限定应有多少年的居住期限:巫统希望保留原状10年,(即维持1948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所定下的期限);而马华则建议8年与5年。经过多次的谈判与协商,双方达成8年居住期限的共识(22) 。

从公民权课题的谈判、争执、协商与处理可归纳出马华奉行的两个政治路线:

1. 务实路线:1955年的立法议会选举,华人人口占37%,但拥有投票资格的华人公民则只有区区11%。在以选票为基础的民主制度里,尤其在族群政治的博弈格局中,争取越多的华人成为公民及选民,对华族权益的发展会有更大的空间。因此,马华在宪法制定与争取独立的过程中,将公民权课题置放在最首要的政治议程。为彰显对马来亚的效忠及在这方面与巫统达成共识,马华坚决反对双重国籍的建议,包括来自海峡殖民地居民对英国籍的留恋及移民南来华人对中国国籍的情意结。

2. 政治妥协路线:宪法的制定是以平衡各族群权益,对相互冲突的权益采取了妥协的方案,如在公民权课题,东姑阿都拉曼一方面赞同马华提出的土生公民权要求,另一方面也强调马来人特殊地位将受到保障。马华同意这项诉求。

世上许多国家的民主政治斗争议程,都强调与重视政治妥协,然而在这里的华人社会,却有不少人习惯把“妥协”一词当作是贬义来使用,尤其是在涉及族群问题上。 因为,“妥协”的结果,往往会出现对理想中既定立场的某种程度“退让”,特别是这种“退让”是向“另一个族群”做出的。 这在民族感情上有许多人是极不愿意承受的。 因此, 这些人在评价妥协时,免不了总是会强词突出它的贬义, 把妥协当作是“屈服”、“投降”、“出卖”,甚至把主张妥协者当作“走狗”、“汉奸”。
在我国的种族矛盾或种族冲突最为严重的年代, 这种标签出现的现象,误把妥协错误理解为“出卖”的情况, 最为频繁。 这些人否定妥协,反对妥协;视妥协这概念为“屈服”、“变节”、“出卖”。这种理解与释义,是偏颇,是错误的。

在《现代汉语用法词典》中,“妥协”一词解释为彼此用让步的方法来避免冲突。 因此, 从词义上看”妥协“,这词的基本含义是:折中、互让、和解。所以,从词性上看,“妥协”二字是一个中性词,没有褒义,也没有贬义。 将“妥协”视为贬义,是不正确,是错误的理解,甚至是蓄意的曲解。

因为,在所有奉行民主议会制度的国家里,政治妥协就是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

正确理解“妥协”一词的含义,可再详看《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政治学》里对“政治妥协”的定义: “国家、民族、阶级、政党和政治谈判、协商或默契,互相作出让步, 以缓解矛盾的一种行为“。

政治妥协更是从政者在政治斗争中一个至要的策略,特别是在斗争的双方,彼此处在力量悬殊或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对抗而造成更大的损失或动乱和死亡等严重后果,在以不损害双方的最根本利益为前提的条件下,彼此通过政治的谈判、协商或默契、互相做出让步,从而暂时缓解矛盾。或求得争端缓和、平息、甚至得到解决的行为, 以便各方能出现安定和谐或继续共同发展的某种局面。

由此可见,政治妥协是解决政治冲突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政治生活中常见的基本政治现象。这是政治人物在政治生活中必需拥有的一种公共理性、一种共识。

政治妥协更是现代民主政治社会中,对各方权利与利益的一种无形制约。 事实上,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一种妥协的民主; 妥协精神正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前提条件; 各方的妥协,可在最根本利益不受损害下,不得不因为妥协而付出某种程度的代价; 政治妥协是政治斗争中的一种重要策略,并在民族社会、阶级社会、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马华的政治妥协是有其政治底线的,归纳这50年来的政治斗争内容,民族享有公民地位(从无争到有)、保有民族特性、风俗及宗教信仰自由、教育机会、华校列入国家教育源流内以及基本自由权利等,是马华坚持的斗争底线。

我们也可发觉,马华与一些华团如董教总的分歧,重点突出于语文教育方面。马华以华文的基础教育为其政治斗争底线,这已成功使到华文教育成为国家教育源流之一,马来西亚也成为全球少数能享有在国家教育体系内容纳华文教育的国家,即使邻近华人占大多数的国家也无法做得到。

马华奉行的政治妥协路线从实际出发,经过不断的协商、谈判,通过中庸之道力争各方权益,这数十年来,已使我国避免陷入类似东南亚其它一些国家所出现的灾难中,各族群都能在马来西亚过着和平繁荣与安详的生活。

20)Fernando (2002), p.73
21)Fernando (2002), pp.79-80
22)Fernando (2002), p.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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