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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写在“文化是好生意”前夕

在文化、艺术及文物部副部长黄锦鸿的主导下,配合书香国际中文书展主办的创意产业研讨会,“文化是好生意”巡回讲座将于明日拉开序幕。虽然短促的研讨会,不会带来社会重大的改革,但在全球创意经济产业的航程中,涉及文化与艺术的公共部门及华人文化协会等团体,能在这期间正视我国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位与进展,是切合适宜的。

创意产业基本上是指通过创意与美感的包装,并衬托丰富的文化内涵与价值,将传统经济产业转向知识型经济而兴起的朝阳行业。这些产业通常包括广告、艺术品、装饰设计、时尚设计、音乐、表演艺术、动画、电玩游戏等。

除了仰赖感官受到刺激外,文化内涵是显现商业创作的重要元素。

国人比较熟悉的文化创意例子包括了韩剧《大长今》电视剧。该电视剧的成功秘诀,在于整体的创意配套涵盖了深耕的韩国文化(与中华文化是同一脉络)。就算是对韩语一窍不通,对韩国历史与文化感到陌生或有偏见者,看了《大长今》电视剧,都会对韩国文化、历史、产品与时事动态产生兴趣。这便是韩国“软权力”的体现,在无须武力与威迫的情况,韩国已通过韩剧发挥了隐形但深刻的影响力。

其他区域也有不少成功的典范,如运载丰厚中华文化的台湾琉璃工坊与诚品书局、深具文化特色的泰国美食等,都展现了创意产业的魅力,发挥软权力里潜移默化的影响。

与其他国家比较,我国的创意产业发展与步伐是相对缓慢。照理有多元文化与背景的马来西亚应是创意的天堂,但能够信手拈来,列举成功的国产品牌却是屈指可数: 皇家雪锡、余仁生、24节令鼓、□迪服装、可算是我国少有的成功创意品牌与例子。


若以中华文化贯穿创意与商品的品牌更是少之又少。若我们不正视文化创意产业在知识型经济所扮演的关键地位,我国特别是华社或许真的会在这新时代的经济发展潮流中被边缘化。

依据蓝海策略的启迪,创意与创新是产业唯一的出路,而创意不是守株待兔般的等灵感从天掉下来。创意须靠多方面的扎实阅读与学习,在与自身经验的对比及反思后呈现出来,才能产生引起公众共鸣的作品。

因此,华社需落实终身学习文化、培养多阅读与积极学习的心态,方能主导文化创意产业的主流发展,这也是知识型经济航程里唯的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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