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个平台,分享我对马来西亚的终身学习发展、宪制与司法及赋予马华新生命力的看法。
欢迎大家提供意见,彼此交流。

2008-04-05

马华能摸着石头过河吗?(二)

在深思与探讨马华接下来应走的路,马华领导层与干部除了研究各年龄阶层及华巫印3族的投票取向,加强与改善选战应对能力如宣传模式等,也应借助于创党、建党一路走来所累积的经验与智慧,尤其是马华党章所彰显的宗旨与目标。这些目标都是马华当年从福利团体转型成为政党,为民为国服务的本来意愿。


回顾马华创党宗旨目标
马华党章共列出16条的宗旨及目标,其中只有两条(6.7与6.15)是单以华族权益角度来展开其政治斗争,即依据宪法争取华族在政治、社会、教育、文化、经济与其他方面之利益;及保存与维护华语、华文的应用与学习。

党章还有另外的9个宗旨与目标(6.3至6.6与6.9至6.13),是以跨族群的多元方式,勾划出马华完整的政治斗争理念。这包括争取和维持人权之行使,纠正不公平现象,并扶助贫困人士;确保华族与其他族群的合法权益,获得承认和保护;促进经济资源的充分发展与利用,以造惠全体公民;促进全体公民获得公平等就业机会;改善国家生产力,提升高度生活水准;及加强每一位公民的社会正义、经济保障及平等机会等。

自我局限的族群思维
因此,若以党章宗旨与目标来衡量现在的马华是否有尽其政党责任,答案是肯定的,但还是不足,其宣传与言论较多只侧重在华族华社权益,没有明显着重在横跨各族群,也较少公开其为全民利益福祉奋斗的斗争取向。

比如说,对于兴都权益委员会(Hindraf)的诉求,马华只喻令国州议员在其选区内照顾印族,低调的行动被视为冷漠对待,没有主动的提呈及参与改善印族社会的政策、施政与措施。对执法单位铲平兴都庙的举止也没有即时的采取回应。也许在传统上认为这都是印度国大党的政治属权;但马华党章赋权其领袖可纠正不公平现象,扶助贫困人士及保护其他族群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Hindraf课题,马华的领袖应从跨族群与普世价值的视野来诠释,无须自限于“自扫门前雪”,只顾自身族群的狭义思维。

再举林甘司法丑闻的例子。 司法独立是民主宪制的重要一环。林甘电话门事件涉及内定法官的委任与升迁以及内定案件,严重腐蚀公众对司法独立的信心。马华在这些方面的立场不明显,只是对内阁成立了调查委员会后,才出面表示赞同。 而同一时间,公正党与行动党却大事渲染这课题,致使朝野两边立场立即呈现强烈的对比。

马华也没有在许多贪污滥权课题走在最前线,马华的自我局限,使到这些课题仿佛都是公正党与行动党的专利。 事实上,马华是众多国阵成员党中,要求党领袖清廉做得最彻底,拥有最多管制条例的政党,但可惜的是,在涉及贪污滥权等公共议题上,除了选民熟悉的“3万变3千干捞”事件,在许多选民的印象里,马华并不是一个能打击贪官硕鼠的政党。

既然,党章赋予马华积极参与涉及全体公民权益的公共议题,马华就应当义无反顾地站在全体公民的立场,走在不平则鸣最前线,运用其在朝的政治力量,为建设更美好的将来而努力。

No comments: